法律服务
爱犬受邻居家狗惊吓咬伤主人 邻居被判担全责
来源:重庆法治报 | 时间:2023-10-30 | 编辑:陈生容 | 阅读:174

牵狗外出遛弯,却遇同小区业主遛狗不牵狗绳,爱狗受到惊吓反将自己咬伤,责任究竟该谁承担?近日,渝北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判决遛狗不牵绳的业主承担全部责任,被告魏某全额赔偿原告王某因本次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0298元。

案情:

  爱狗受到惊吓 反将自己咬伤

王某和魏某均住在渝北区翠云街道某小区,王某饲养了一只泰迪狗,魏某饲养了一只萨摩耶狗。2022年11月13日晚,王某牵着泰迪在小区遛弯,魏某也带着萨摩耶在小区散步,但没有给自己的狗拴上狗绳。

双方在相距5米之外的距离时,萨摩耶看到泰迪就迅速冲了过去,王某见状怕狗打架,便急忙将泰迪抱在身上。而此时,魏某的萨摩耶却扑向了王某,致泰迪受到惊吓将王某嘴唇咬伤。王某受伤后接种狂犬疫苗,又到整形外科医院进行去疤痕治疗。

魏某认为,王某受伤是因为其担心自己的泰迪受到影响而将其抱起,是王某动作过大,惊吓到了魏某的萨摩耶,萨摩耶扑向王某,泰迪受惊吓咬伤王某,双方都有责任,故只愿意赔偿王某的部分损失。双方争执不下,王某遂将魏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8万余元。

判决:

  被告遛狗未拴绳担全责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动物饲养人应当按管理规定对饲养的动物采取安全措施以免造成他人受损。本案中,原告王某和被告魏某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理区域,按当时《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携犬出户时应为犬只束不超过1米长的犬链。

而魏某外出遛犬时对其携带的萨摩耶未拴好牵引绳,导致其见到王某所携的泰迪时立即冲过去,并扑向王某,即使在王某已抱起所饲养的泰迪的情况下,仍致泰迪狗受惊吓而将原告咬伤。

在此过程之中,王某已对自己饲养的动物按规定尽到了足够的管理责任,拴好牵引绳,并及时防止犬只发生咬斗,其并无任何过错。故被告魏某应当对原告王某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最终依法确定原告王某因本次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0298元,遂判决被告魏某予以全额赔偿。

法官说法>>>

  市民饲养犬只请务必做好功课

市民应严格按照该规定饲养、管理犬只,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不要心存侥幸,以为狗平常不咬自己,就不会咬别人。真正爱狗之人也应当是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之人,而一旦管理不善,饲养人轻则承担经济赔偿,重则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章“养犬行为规范”第二十六条中也明确规定了13件“不可为之事”。

Copyright© 2020-2022 CQSFXH.ORG.CN 重庆市法学会 版权所有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芙蓉路3号 电话:023-88196826

警徽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2020012348号-2

通知公告
重庆市法学会关于征集首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2024-10-16
重庆市法学会关于开展第五期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11
中国法学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04
关于开展2024年重庆市、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联合考试的公告
2024-07-29
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终评结果公示
2024-07-16
关于征集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2024-05-01
中国法学会202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2024-04-03
关于征集第十三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2024-04-02
诚邀您3月30日见证西南政法大学比较刑事法学研究院成立
2024-03-26
重庆市法学会第四期法学研究立项课题名单
2023-12-29
关于评选表彰建议推荐对象公示的公告
2023-12-07
重庆市“最美法学法律工作者”人选公示
2023-11-14
2023年度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2023-11-07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
2023-10-29
重庆市法学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9-26
重庆市法学会关于征集首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2024-10-16
重庆市法学会关于开展第五期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11
中国法学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04
关于开展2024年重庆市、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联合考试的公告
2024-07-29
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终评结果公示
2024-07-16
关于征集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2024-05-01
中国法学会202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2024-04-03
关于征集第十三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2024-04-02
诚邀您3月30日见证西南政法大学比较刑事法学研究院成立
2024-03-26
重庆市法学会第四期法学研究立项课题名单
2023-12-29
关于评选表彰建议推荐对象公示的公告
2023-12-07
重庆市“最美法学法律工作者”人选公示
2023-11-14
2023年度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2023-11-07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
2023-10-29
重庆市法学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9-26
法律服务
爱犬受邻居家狗惊吓咬伤主人 邻居被判担全责
2023-10-30 来源:重庆法治报
编辑: 陈生容 阅读量: 174

牵狗外出遛弯,却遇同小区业主遛狗不牵狗绳,爱狗受到惊吓反将自己咬伤,责任究竟该谁承担?近日,渝北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判决遛狗不牵绳的业主承担全部责任,被告魏某全额赔偿原告王某因本次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0298元。

案情:

  爱狗受到惊吓 反将自己咬伤

王某和魏某均住在渝北区翠云街道某小区,王某饲养了一只泰迪狗,魏某饲养了一只萨摩耶狗。2022年11月13日晚,王某牵着泰迪在小区遛弯,魏某也带着萨摩耶在小区散步,但没有给自己的狗拴上狗绳。

双方在相距5米之外的距离时,萨摩耶看到泰迪就迅速冲了过去,王某见状怕狗打架,便急忙将泰迪抱在身上。而此时,魏某的萨摩耶却扑向了王某,致泰迪受到惊吓将王某嘴唇咬伤。王某受伤后接种狂犬疫苗,又到整形外科医院进行去疤痕治疗。

魏某认为,王某受伤是因为其担心自己的泰迪受到影响而将其抱起,是王某动作过大,惊吓到了魏某的萨摩耶,萨摩耶扑向王某,泰迪受惊吓咬伤王某,双方都有责任,故只愿意赔偿王某的部分损失。双方争执不下,王某遂将魏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8万余元。

判决:

  被告遛狗未拴绳担全责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动物饲养人应当按管理规定对饲养的动物采取安全措施以免造成他人受损。本案中,原告王某和被告魏某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理区域,按当时《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携犬出户时应为犬只束不超过1米长的犬链。

而魏某外出遛犬时对其携带的萨摩耶未拴好牵引绳,导致其见到王某所携的泰迪时立即冲过去,并扑向王某,即使在王某已抱起所饲养的泰迪的情况下,仍致泰迪狗受惊吓而将原告咬伤。

在此过程之中,王某已对自己饲养的动物按规定尽到了足够的管理责任,拴好牵引绳,并及时防止犬只发生咬斗,其并无任何过错。故被告魏某应当对原告王某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最终依法确定原告王某因本次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0298元,遂判决被告魏某予以全额赔偿。

法官说法>>>

  市民饲养犬只请务必做好功课

市民应严格按照该规定饲养、管理犬只,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不要心存侥幸,以为狗平常不咬自己,就不会咬别人。真正爱狗之人也应当是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之人,而一旦管理不善,饲养人轻则承担经济赔偿,重则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章“养犬行为规范”第二十六条中也明确规定了13件“不可为之事”。

Copyright© 2020-2022 CQSFXH.ORG.CN 重庆市法学会 版权所有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芙蓉路3号 电话:023-88196826

警徽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2020012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