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召开。中国法学会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国的“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着力推进省、市、县三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全覆盖。
近年来,中国法学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精神,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为抓手,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成为破解县级法学会履职难题的重要突破口。
据统计,自2019年11月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在广西梧州试点以来,全国已有2160个县级法学会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建立903个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共有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3万余人,为6600多件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实践中,各地因地制宜加强制度创新。湖北、四川等地由省委政法委、依法治省办等与省法学会联合印发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山西等地推动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写入当地平安建设条例;江苏、吉林等地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县(市、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指引”;上海、河北等地法学会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积极参与地方重要法治建设规划、重大立法事项、重点改革举措、重大行政举措等工作。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在会上表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法学会发挥职能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的重要途径。各级法学会要扎实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打造成为法学会服务法治实践的精品名牌,更好服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