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动态
学会要闻
通知公告
我市法检公司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来源:重庆法治报 | 时间:2022-03-07 | 编辑:唐怡 | 阅读:3387

  记者日前从市检察院获悉,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发通告称,即日起开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守护祖国未来。

  据悉,专项行动将历时一年,依法严厉打击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侮辱,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引诱幼女卖淫八类犯罪。其中重点惩治成年人以暴力、胁迫等方式性侵幼女,性侵留守儿童、智障儿童,通过网络实施性侵,在公共场所当众性侵未成年人,利用特殊身份性侵未成年人,致使未成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犯罪。

  专项行动将坚持依法从严惩治原则,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依法从重打击,从严提出量刑建议,一般不适用缓刑,一般不适用假释,从严控制减刑。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采取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方式,从最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角度办理案件,实现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坚持第一时间收集、固定证据,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从快批捕起诉;第一时间审理案件,及时判决,提升打击实效。坚持综合保护原则,打击与治理并举,打击与救助并重,以打击促进家庭监护、学校管理、网络治理、特殊场所监管等落实到位。

  专项行动中,法、检、公、司将确定相对固定的部门集中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办案中有争议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研讨,统一办案标准。办案机关将联合教委、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转学、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发现家庭监护不当的问题,通过开展法治训诫,发出督促监护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方式,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针对行业监管不规范不适当的问题,发出工作建议,推动社会治理;发现侵害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将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对有性侵未成年人行为的服刑人员,刑罚执行机关将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矫正措施。

  同时,结合办案,法、检、公、司将切实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大力开展防性侵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普法教育活动,联动推进犯罪预防。

  为推动专项行动开展,我市法、检、公、司四部门将建立完善四项机制:一是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和提前介入机制。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进行信息通报,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派出检察官提前介入,提出具体的提前介入侦查意见,并建台账,监督、跟踪办案进度。二是大力适用“一站式”办理机制。要求完善“一站式”场所管理适用办法,实行性侵案件原则上进入专门办案场所,一次性完成被害未成年人询问、人身检查、伤情固定、物证提取等侦查取证,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反复伤害。三是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对于有较大争议的疑难案件,以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提前会商,依法从严惩治。四是深化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进一步改进入职查询方法,扩大查询范围,筑牢“防火墙”;加强对强制报告义务主体不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责任追究力度,加大情况通报和宣传力度,推进强制报告制度的全面落实。

  法、检、公、司将通过联合发布性侵未成年人专项行动宣传通告,到学校、社区、宾馆、医院等性侵案件易发地张贴,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大力开展举报宣传,深入发动群众,并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适时公布打击成果。公安机关还将对历年未办结积案、在逃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清单台账,全力攻坚积案、缉捕逃犯。

  来源:重庆法治报

Copyright© 2020-2022 CQSFXH.ORG.CN 重庆市法学会 版权所有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芙蓉路3号 电话:023-88196826

警徽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2020012348号-2

通知公告
首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论坛拟获奖论文公示
2024-12-19
重庆市法学会关于征集首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2024-10-16
重庆市法学会关于开展第五期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11
中国法学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04
关于开展2024年重庆市、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联合考试的公告
2024-07-29
关于征集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2024-05-01
中国法学会202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2024-04-03
关于征集第十三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2024-04-02
诚邀您3月30日见证西南政法大学比较刑事法学研究院成立
2024-03-26
重庆市法学会第四期法学研究立项课题名单
2023-12-29
2023年度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2023-11-07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
2023-10-29
重庆市法学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9-26
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主题征文活动通知
2023-08-28
2023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指导意见
2023-07-27
首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论坛拟获奖论文公示
2024-12-19
重庆市法学会关于征集首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2024-10-16
重庆市法学会关于开展第五期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11
中国法学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04
关于开展2024年重庆市、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联合考试的公告
2024-07-29
关于征集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2024-05-01
中国法学会202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2024-04-03
关于征集第十三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2024-04-02
诚邀您3月30日见证西南政法大学比较刑事法学研究院成立
2024-03-26
重庆市法学会第四期法学研究立项课题名单
2023-12-29
2023年度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2023-11-07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
2023-10-29
重庆市法学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9-26
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主题征文活动通知
2023-08-28
2023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指导意见
2023-07-27
学会要闻
我市法检公司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022-03-07 来源:重庆法治报
编辑: 唐怡 阅读量: 3387

  记者日前从市检察院获悉,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发通告称,即日起开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守护祖国未来。

  据悉,专项行动将历时一年,依法严厉打击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侮辱,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引诱幼女卖淫八类犯罪。其中重点惩治成年人以暴力、胁迫等方式性侵幼女,性侵留守儿童、智障儿童,通过网络实施性侵,在公共场所当众性侵未成年人,利用特殊身份性侵未成年人,致使未成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犯罪。

  专项行动将坚持依法从严惩治原则,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依法从重打击,从严提出量刑建议,一般不适用缓刑,一般不适用假释,从严控制减刑。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采取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方式,从最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角度办理案件,实现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坚持第一时间收集、固定证据,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从快批捕起诉;第一时间审理案件,及时判决,提升打击实效。坚持综合保护原则,打击与治理并举,打击与救助并重,以打击促进家庭监护、学校管理、网络治理、特殊场所监管等落实到位。

  专项行动中,法、检、公、司将确定相对固定的部门集中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办案中有争议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研讨,统一办案标准。办案机关将联合教委、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转学、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发现家庭监护不当的问题,通过开展法治训诫,发出督促监护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方式,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针对行业监管不规范不适当的问题,发出工作建议,推动社会治理;发现侵害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将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对有性侵未成年人行为的服刑人员,刑罚执行机关将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矫正措施。

  同时,结合办案,法、检、公、司将切实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大力开展防性侵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普法教育活动,联动推进犯罪预防。

  为推动专项行动开展,我市法、检、公、司四部门将建立完善四项机制:一是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和提前介入机制。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进行信息通报,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派出检察官提前介入,提出具体的提前介入侦查意见,并建台账,监督、跟踪办案进度。二是大力适用“一站式”办理机制。要求完善“一站式”场所管理适用办法,实行性侵案件原则上进入专门办案场所,一次性完成被害未成年人询问、人身检查、伤情固定、物证提取等侦查取证,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反复伤害。三是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对于有较大争议的疑难案件,以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提前会商,依法从严惩治。四是深化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进一步改进入职查询方法,扩大查询范围,筑牢“防火墙”;加强对强制报告义务主体不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责任追究力度,加大情况通报和宣传力度,推进强制报告制度的全面落实。

  法、检、公、司将通过联合发布性侵未成年人专项行动宣传通告,到学校、社区、宾馆、医院等性侵案件易发地张贴,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大力开展举报宣传,深入发动群众,并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适时公布打击成果。公安机关还将对历年未办结积案、在逃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清单台账,全力攻坚积案、缉捕逃犯。

  来源:重庆法治报

Copyright© 2020-2022 CQSFXH.ORG.CN 重庆市法学会 版权所有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芙蓉路3号 电话:023-88196826

警徽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2020012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