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超
众所周知,法治的要素众多,其中,法律普及是全民性的,而法学教育,则是培养专业法律人才的必由之路,专业法律人才又将分流到立法、司法、执法等相关法治领域的岗位,因此,法学教育的法治意义极为重大。法科教育是关于培养建设法治国家的合格法律人才的理论学科,因此应不断改进其教学方式,这样才能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历经40余年的发展已经形成较大规模,但法学教育中粗放式现状带来法考学生就业压力以及对专业能力的质疑,在将来的法学教育中,必须实现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化。法律工作及法学研究对逻辑能力、表达能力、思辨能力、撰写能力有较高的要求,特别是在法律知识更新快、新型法律业务日益增多的情况下,讲求单向传输的传统课堂教学模式难以契合法律学科的学科特性,难以满足高速发展的司法实务需求。对新型教学模式的探究正当其时,而论坛式研讨教学法在提升学生逻辑能力、表达能力、思辨能力、撰写能力等方面均大有裨益。
论坛式研讨教学法的主要内容
论坛式研讨教学法可分为四个方面:一、多位教师同堂讲授,教师的知识背景涵盖学科相关的实体法、程序法、部门法甚而法理学。通过多学科知识交融实现对法律制度、案件案例的全方位、多角度深入挖掘,突破学科界限,实现知识和思维的拓展。二、研讨式教学。围绕相关主题,以自主学习为基础,以训练学生的思维能力和研究能力为核心,充分释放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在学习中的创造性和活力。三、注重课程内容的前沿性。法律知识具有更新速度快的特征,固守旧的教学内容或教学体系无法实现法律教育与司法实务的顺畅衔接,在内容上侧重对新修法律制度、新型案例、前沿学理的深入研究。三、邀请资深实务专家深度参与课堂教学。根据课程内容,邀请相关实务部门资深从业人员参与课堂教学,如邀请资深执行法官参与执行法课堂教学,邀请资深检察官、法官参与证据法教学。以实现对司法实务的深入了解和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的信息互通。
论坛式研讨教学法的宗旨
论坛式研讨教学法的宗旨,是通过学生自主学习与师生互动研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该教学法的良好教学效果取得,需以学生对各专题的课前充分学习与教师对各专题的课前充分准备为基础和前提。查阅资料、梳理观点和理由的过程就是研究性学习的过程,也是培养学生研究能力的过程。教师在充分查阅学术资料的基础上、深入研讨过程中逐步介入,通过课前引导、课中提问、总结评价等方式,指导学生围绕专题预设的重点问题查阅资料、展开研讨,使学生在反复训练后形成以专题为线索的扎实专业知识,掌握查阅资料、分析问题的基本方法,了解司法实践中的实际情况和学界研究的最新成果,发现研究之不足,激发研究兴趣,在学习过程中逐步养成分析、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
论坛式研讨教学法的实践效果
经过前期探索和经验总结,论坛式研讨教学法在教学实践中已产生较好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生的各项能力获得较大提升。在一门课程中,学生大约要阅读300篇学术论文、案例等学习材料,阅读速度提升明显,阅读方法在此过程中得到进一步改善,阅读能力明显提升。基于本教学法流程设置的规则,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形成了敢于提问、敢于发言、敢于挑战、敢于超越的批判性思维,在课前阅读中学会梳理、总结、评价他人知识成果;课堂中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师师之间的辩论交流,带来多角度、多层次、多维度、多方面的问题思考方式,从而引导学生的质疑、分析、比较、思考;课后论文总结也有利于促使学生将课前阅读中发现的问题、课堂研讨内容进行分析,并用自己构建的知识体系进行论证说理,从而实现思辨能力的升华。传统的单向输入式教学,是教师一个人讲,所有学生倾听,论坛式研讨教学法打破了这一模式,每位学生都是发言的主体,在这一过程中,会逐渐增强学生的语言组织能力、语言逻辑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语言修辞能力。在本教学法的训练下,学生研究不同文献的题目、提纲、逻辑结构、层次布局、修辞手法、文笔风格,这些要素的反复训练,极大地促进了学生的问题意识、逻辑分析能力、文章架构能力、行文修辞能力。二是极大促进了教师的发展。丰富了教师的教学理念,把教师由主讲者变成了学习活动的引导者、参与者、启发者,使教师的教学方法得以创新。不同于单向输出模式下教师一份PPT从头讲到尾。本学习法更讲求教师与学生的灵活互动、全方位沟通、深入研讨,实现了教学形式、教学方法上的极大转变。教师的专业知识也有所更新。本学习法中,不仅学生需要阅读大量文献,教师一样需要在大量阅读中完成知识的更新和深度挖掘。在面对学生的疑问、辩论中,在和其他老师的探讨、争论中,将相关专业知识引入更深的层次。
新时代的法治建设和法律工作为法学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学教学必须实现其衔接校园与社会的功能,必须实现知识广度和思考深度兼顾的功能,从这个角度讲,论坛式研讨教学法是一个初有成效,并值得大力推广的尝试。在更多元、更精深的法学教育模式的大力支撑下,我国法学人才培养、法律实务工作,乃至法治建设都会进入一个更高的台阶,其法治效果和意义可想而知。
论坛式教学,如同在论坛中互动,师生之间将产生观点碰撞的火花,法理的思辨逻辑将更加严密,法律思想的探讨将更加深入和明晰,这对法治的应用具有实践意义。
(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